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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曄
摘要:我國對民間金融進行法律規制具有其深厚的合理性基礎。從思想理論基礎來說,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以國家干預下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市場失靈”理論和社會契約理論為支撐。
從現實必要性基礎來看,完成我國民間金融領域面臨的主要任務離不開法律規制手段,包括完善民間金融法制和規范金融市場,防范和化解民間金融危機,滿足市場投融資需求,以及促進良性的民間金融體系的形成等。
關鍵詞:民間金融;法律規制;合理性基礎
引言:法律認可的民間金融,是指在官方、正規金融市場以外發生的,非基于國家或正規金融機構信用、缺乏金融監管的貨幣資金(為主的)融通活動。
民間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不可小覷的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已成為我國民間資本持有主體的重要投資渠道和中小企業及個人的重要融資渠道,有助于推動社會生產發展,改善民眾生活,完善金融體系功能。
1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的思想理論基礎
1.1國家干預下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
根據經濟自由主義思想,我國應維護民間金融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上的基礎性地位,充分發揮其“無形的手”的作用。但是市場有“市場失靈”問題,即市場無法有效地配置資源和正常發揮作用的現象,民間金融市場也會“失靈”。
為了維護民間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和發展,根據凱恩斯主義思想,我國應發揮國家干預這只“有形的手”的調控作用。但是國家干預也存在“政府失靈”問題,因而國家不能過度干論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的合理性基礎預民間金融市場,應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前提下對民間金融市場進行適度干預,保持民間金融市場有合理的自由發展空間。
為了實現民間金融市場真正意義上的自由發展,我國民間金
融發展在總體思路上應將民間金融市場自律和國家干預調控相結合,堅持國家干預下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運用法律手段規制民間金融是發揮國家干預這只“有形的手”的作用的重要手段。
1.2“市場失靈”理論
西方經濟學家認為,所謂的“市場失靈”就是指市場失去效率,即是指市場不能或難以有效率地配置經濟資源。傳統“市場失靈”理論認為,經濟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壟斷、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完備等因素會降低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調節效率,從而引發“市場失靈”,因此需要政府干預。
金融市場是金融資源配置的最好方式,但金融市場這只“無形的手”不是萬能的,它有其固有的局限性,會出現“金融市場失靈”現象。自發形成的民間金融市場更是如此,其“失靈”表現得更加明顯。
相對于正規金融市場,民間金融市場并非基于國家或正規金融機構信用而形成,缺乏國家金融監管,市場機制不健全,缺乏健全的誠信體系、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審計稽核制度。因此,民間金融市場更加脆弱,抗風險能力低,金融風險程度高,極易產生民間信用危機和金融危機。
金融市場需要形成秩序才能正常運行,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而金融市場只有在國家干預下才能有序運行,存續和發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整個金融市場本質上是國家干預下的金融市場。
但并非國家的任何手段都可以用來干預民間金融市場,民間金融市場秩序最初由為人們所普遍接受并遵從的民俗習慣和私法所確立,民間金融市場秩序也只能由另一種為人們所普遍接受并遵從的力量來改變,因為只有體現為法律形式的規范才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和遵從,所以國家對民間金融市場的干預只能采取法律手段。
事實上,法律手段是干預市場的最有效手段,因為法律是社會經濟關系的真實寫照,它以規范的形式表現并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是最嚴肅、最公正的手段,它區別于行政手段的非普遍性、直接性和不穩定性,又區別于經濟手段的非強制性。
綜上,“市場失靈”理論為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論依據,彌補和完善民間金融市場的局限性需要國家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進行干預。
1.3社會契約理論
盧梭的社會契約思想與民間金融法律規制在追求最終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方式上具有異曲同工之妙,即通過向“整個集體”讓渡自由以保障真正的自由的實現,從而成為民間金融法律規制可依據的思想理論基礎。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指出: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方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并且由于這一結合而使得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樣的自由。
這就是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集體每個人既然是向全體奉獻出自己,他就并沒有向任何人奉獻出自己;而且既然從任何一個結合者那里,人們都可以獲得自己本身所讓渡給他的同樣的權利,所以人們就得到了自己所喪失的一切東西的等價物以及更大的力量來保全自己的所有”。
總結來說,“以社會契約的方式結合起來”可以“像以往一樣的自由”,要“獲得權利”和“保全自己的所有”,必須要先向“整個集體”“讓渡權利和所有”。自由即權利,權利有其范圍和限度。
民間金融自由不是無限的、絕對的自由,真正意義上的民間金融自由也應有其范圍和限度。如果每個參與民間金融活動的主體都有無限的、絕對的金融自由,那么他的金融自由就無法得到保障,將隨時面臨民間金融活動不再自由的風險。
根據盧梭的社會契約理論,要想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民間金融自由,每個參與民間金融活動的主體必須先向由所有民間金融活動參與者所構成的“整個集體”讓渡一小部分金融自由,
才能換取其余所有民間金融活動參與者尊重自己剩下的那一大部分金融自由,并且自己仍可以“像以往一樣的自由”,這也是社會契約理論在民間金融領域的運用和發展。
2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2.1規范我國民間金融市場需要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民間金融市場存在大量的現實問題。例如,非法性質的民間金融廣泛存在,危害嚴重;民間借貸危機影響范圍廣,對中小企業經濟破壞大,沖擊了正規金融秩序,危害了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狹窄,而市場的資金需求卻難以滿足;民間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案件大量增加等。
如此之多的現實問題既是“市場失靈”的真實體現,也是國家干預不到位的反映。從國家干預不到位的角度來看,主要問題在于我國民間金融法制不健全、不完善,相關案件的司法裁判存在法制障礙,民間金融法律供給嚴重不足。
在市民社會的“意思自治”、私法的“法無明文禁止即自由”等思想原則的影響下,我國民商事法律層面上對民間金融發展采取的主流態度是放任其自由發展,沒有系統的或者專門的民商事法律來規范民間金融,僅有的少量相關條文也與民間金融現實發展情況相脫節,
對民間金融領域的規制存在大量的空白,給金融監管部門、司法部門、民間投融資需求主體帶來了監管依據不足、裁判依據不足、民間投資融資渠道不足等問題,
使得民間金融領域產生大量案件且其裁判文書不易達到理想的政治、社會和法律效果,大量民間資本轉入地下金融系列,正規金融秩序受到沖擊,產生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問題。
2.2防范和化解民間金融危機需要法律手段
一系列事實證明,民間借貸危機爆發后我國政府出臺的防范和化解民間金融危機的相關政策的實施效果不容樂觀。一是中小企業大量破產,中小企業經濟遭受破壞,宏觀經濟繼續惡化。國家干預主要包括行政干預和法律干預兩大方面。
上述事實表明,單憑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已不足以解決我國民間金融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國潛伏著再次爆發民間金融危機的風險。
為了規范和促進民間金融發展,規制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有效防范和化解民間金融危機,維護金融安全,我國有必要完善民間金融法制體系,將行政干預和法律干預有機結合,“雙拳”出擊,“雙管”齊下,共同規制民間金融。
2.3市場投融資需求的滿足需要法律支持
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以來,我國市場投資和融資需求均不斷提高,社會融資需求主體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與金融市場不能滿足其融資需求之間的矛盾以及民間資本持有主體日益增長的投資需求與市場投資渠道狹窄無法滿足其投資需求之間的矛盾也不斷加深,出現了民間資本“投資難”和中小企業、個人“融資難”等一系列問題。
其原因是多重的:
一是我國金融市場投融資需求信息不對稱,金融市場的投融資媒介功能未得以充分有效發揮;
二是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一直受到體制上的束縛,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狹窄,民間資本進入正規金融體系以及其他領域受到諸多限制;
三是正規信貸機構對中小企業和個人放款限制條件嚴格,銀行業近年來實施收緊銀根政策,大量市場融資需求長期難以得到滿足。
在這種背景下,我國民間金融市場逐步發展起來,事實上已成為緩解上述“兩難”問題的主要辦法。我國正處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市場經濟對金融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發形成的民間金融市場具有逐利性、不規范、高風險、信用機制不完善等局限性和弊端,難以保持健康穩定的運行狀態,容易滋生非法金融活動和誘發民間金融危機。因此,民間資本“投資難”和中小企業、個人“融資難”問題的妥善解決需要國家干預。
一方面,我國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放開民間資本進入正規金融體系的渠道,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正規金融體系,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我國應優化民間金融法制環境,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體系提供法律支持,運用法律手段適當地規制民間金融,保障民間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運行。
結束語
事實上,只有解決了我國民間金融領域具體存在的現實問題,我國宏觀層面上的發展需要才能得以滿足,而我國民間金融領域具體存在的現實問題必須通過法律規制手段加以解決。可見,我國民間金融法律規制具有其深厚的現實必要性基礎。
參考文獻:
[1]李晨保.中國金融業戰略轉型的深層思考.中州學刊,2015.(10).
[2]姚先國,武鑫.中國的金融制度轉型.經濟學動態,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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