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這一篇有關企業法論文范文有4000字-5000字符之間。主要論述的題目是關于“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知法、懂法、守法是促進我國電力企業正常發展和長遠發展的根本要求,以下本文就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和防范措施進行具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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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雨鑫
摘要:知法、懂法、守法是促進我國電力企業正常發展和長遠發展的根本要求,企業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如果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那么最后必然會面臨重大的法律風險,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但是,從當前我國電力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看,不少企業的風險防范意識較為薄弱,給企業帶來了較大的安全隱患,需要引起相關人員的特別重視。以下本文就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和防范措施進行具體討論。
關鍵詞:電力企業;經驗管理;法律風險;防范;分析

(企業法論文)現代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引言:隨著市場經濟的沖擊,電力市場也走向了開放式,呈現出激烈的競爭局面。在這種形勢下,電力企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在相關法律保護下進行革新才能夠適應社會發展,取得相應的業績。因此,探討電力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法律風險及防范具備現實意義。
1.電力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概述
電力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包括多個方面:
第一,內部糾紛風險。
所謂內部糾紛風險指的是企業的內部結構以及內部管理之間的權益糾紛問題,如股東權益糾紛問題、董事會和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問題等,這部分法律風險和糾紛是電力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經常遇到的,也是電力企業法律風險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融資、投資以及兼并和改制的風險;
第三,合同風險。
合同風險較為常見,無論是企業的經營還是企業的生產,其各個操作流程均與合同密切相關,而由此出現的問題就是我們所謂的合同風險問題,將會對企業產生嚴重的不良影響;
第四,設立和解散風險。
設立和解散的風險是電力企業經營發展中最嚴重的法律風險。企業在最初的設計過程中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辦事,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那么在接下來的企業發展中必然會埋下沉重的隱患,最終會限制企業的長遠發展。此外,在解散過程中,企業如果進行債務清算和承擔也將會是嚴峻的問題;第五,人力資源風險。
人力資源風險中的法律風險指的是在用人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勞動糾紛,如人員合同簽訂過程中出現的風險、人員工資分配和結算的風險等等;第六,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是當前社會和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問題,但是由于不少企業和個人缺乏知識產權風險藝術,因此容易出現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情況,形成知識產權風險。
2.電力企業經營管理過程現狀
電力作為基礎性產業,在人民生活、社會生產中占據重要作用。試想,如果現實生活中沒有電,不但絕大多數的社會生產無法運作,就是人們日常生活也受到極大影響。
從1949年以來,我國的電力企業就歷經了多次的調整與改革,在當今市場經濟環境下,電力企業在全國各地實施了統一的競價,推行了新電價機制,并且朝著輸送與配電分開發展,勢必在銷售電量的環節上出現競爭機制。
3.當前我國電力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問題
3.1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嚴重不足
加強對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必須要求企業領導、管理人員以及員工具有較強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要在企業的實際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掌握到更多與法律風險防范相關的知識,規范自己的工作行為和企業的經營行為。
但是,正是由于我國大部分企業領導、管理人員過于看重企業的經濟效益情況,而對法律風險防范的重視程度不足,因此給企業的長遠發展埋下了嚴重的法律風險隱患,限制企業的長遠發展。
具體來說,我國電力企業對于法律風險防范的薄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企業根本沒有注意到法律風險問題,工作行為不夠規范,導致企業的法律風險不斷增大;第二,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部門人員對于當前的相關法律認識不清、解讀不完全,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雖然有注意法律風險問題,但是卻沒有辦法將工作到位,無法真正的避免法律風險的出現。
3.2未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要加強對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不僅要求企業能夠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在日常的工作、經營和合同管理中進行規范操作,還要求企業能夠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預防法律風險,降低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然而,我國部分電力企業在世界的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卻沒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健全,導致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制度不夠完善、人員的分工不夠明確、職責不夠清晰等情況,使得企業的內部結構較為松散,給企業帶來了更多的法律風險。
3.3法律風險意識薄弱
受過去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的影響,不少電力企業在經營管理中仍然沿用傳統的思維方式來管理企業,對法律認識不足,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識十分薄弱。電力企業缺乏法律風險意識最為突出的表現便是不正當競爭與電力設施的驗收不規范。很多電力安裝業務是由電力企業分離出的其他企業來完成,這些企業大多是與電力企業地位平等的實體,
與電力企業之間的關系十分微妙,不少供電企業要求用戶到指定的企業去辦理電力設備的安裝業務,這種行為很可能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或《電力法》。電力企業法律風險意識的淡薄還表現在對法律了解不足,當前,民事法律風險是電力企業面臨的最多的法律風險,隨著電網規模的擴大,各種觸電事故也逐漸增多,據相關統計,
全國的電力企業每年對觸電人身損害的賠償高達十幾億人民幣,在進行司法判定時,司法部門往往為了保護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令電力企業承擔無過錯責任,使得電力企業在處理糾紛時十分被動,也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3.4合同管理水平較低
合同糾紛也是電力企業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之一,合同是市場經濟的產物,現代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大多是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的,因此,合同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由于電力行業在市場上長期處于強勢地位,很多電力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職工都沒有樹立正確的合同意識,對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也沒有進行妥善的管理,
使得企業在履行合同時存在很大的風險,甚至在合同出現問題之后也沒有進行及時的總結,為企業的發展埋下了不小的隱患,增加了電力企業的法律風險。隨著電力企業作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工作崗位也漸漸增多,很多電力企業都雇傭了大量的臨時工和合同工,
由于歷史原因,很多電力企業在這些人員的聘用和解聘上的規定可能存在違背勞動法的內容,可能引起糾紛,為電力企業帶來未曾預料到的法律風險。
3.5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不健全
當前很多電力企業的管理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但從法律角度上說,很多電力企業內部哈存在權責不清,分工不明的現象,再加上監管的不利和制度的缺陷,電力企業法律風險大為增多。電力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缺失很可能導致職務犯罪、企業資產流失犯罪等重大勞動罪責,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逐漸完善,
電力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也越來越大,對國有資產的監管不力很可能引起刑事糾紛。
4.電力企業防范法律風險的措施
4.1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
電力企業要將法制宣傳作為重要工作之一,同時開展對內與對外的法制知識普及。對外是指通過教育與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用電意識和合法用電意識,減少觸電事故,降低電力企業的法律風險,同時,積極配合司法機關打擊竊電及不規范用電的行為。
4.2實行法律顧問制度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才。由于電力企業的特殊性,企業既需要懂得生產經營又掌握法律知識的人才,電力企業在依法治理的過程中,應大力培養專業素質過硬,思想作風正派的法律人才,并將法律人才的管理納人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鼓勵企業職工學習法律,取得法律顧問資格,
從而建立起一整套健全的法律顧問體系,有效的規避法律風險。此外,電力企業還應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充分落實政企分開的規章制度,使電力企業的管理能夠在法律框架內有序運行,還應推動觸電事故處理的法律法規的完善,當前,對于觸電事故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還存在很大的不足,電力企業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往往是敗訴的一方,
因此,應積極推動此類法律的完善,明確事故雙方的責任,保護電力企業的合法權益。
4.3健全合同體系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完善,加強合同管理成為電力企業提高管理水平,規避企業風險的重要途徑,如果電力企業對合同管理不加注意,流于形式,必然會給企業的發展埋下重大的隱患。電力企業應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建立健全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歸檔制度,
合同監督制度等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彌補為中心的合同管理體系,使電力企業的簽約更加規范化,彌補遺留的管理漏洞,降低法律風險。
4.4建立健全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首先,企業應該要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防范制度,讓所有的工作人員明白應該如何在實際的工作中進行法律風險防范,并指導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為法律風險防范提供必要的制度基礎;其次,為了保證法律風險防范制度的執行力度,企業還必須要建立健全的懲罰和激勵機制。
對于表現良好地工作人員,企業可以根據制度的規定進行物質和精神上的表揚,而對于違反制度規定、行為不夠規范的工作人員,企業也必須要加強對其制約和懲罰,以此來保證法律風險防范工作的落實;最后,企業還需要建立健全的合同體系。
合同風險是電力企業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必須要重點關注的問題,要求企業必須要建立健全的合同體系,要完善合同相關制度以及歸檔制度、管理制度以及監督制度等,在合同簽訂前后也必須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地法律風險防范,盡量降低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
4.5聘請更加專業的法律顧問
不少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并沒有聘請足夠專業的法律顧問,這是導致電力企業法律風險加大的重要原因。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以及我國法律建設的不斷變化與發展,電力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復雜,要加強對法律風險的防范和應對已經不是簡單的依靠工作規范就可以避免的,還必須要求專業人士在企業經營和管理過程中進行具體的指導。
因此,聘請更加專業的法律顧問成為必要。企業在聘請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顧問的專業能力,并通過適當的人力資源制度管理如工薪管理、責任制度管理等來提高顧問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總結:總而言之,在新的市場經濟形式下,隨著國家法律體系的逐漸健全,電力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也大為增加,為企業的運行造成了不小的潛在威脅。電力企業只有加強管理人員與職工的法律意識,完善自身的法律風險規避機制,積極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才能有效的降低自身的法律風險,為企業運行與社會發展做更多的貢獻。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要讓電力企業經營管理快速健康的發展,必須要利用電力企業自身的優勢,提高經營管理者的法律意識,科學應用法律知識,加強風險防范,加大電力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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